[size=15.9996px] 最近很多人开始生二胎,但是女性的权益却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改善。 [size=15.9996px]1.一位女士怀孕5天后被公司炒鱿鱼,停社保。2.一位女士生了二胎回到单位,办公室对着厕所了, [size=15.9996px]3.以前很多单位招人是,已婚已育优先,现在估计是已婚已育2胎才行。变相的侵犯女性权益,区别对待。 [size=15.9996px]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起来,不是整个政策生二胎,逐渐的在医疗,教育,等方面逐渐完善,让大家能生的起,养得起,这些孩子快乐的成长起来,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
[size=15.9996px]职场上,这些“坑妈”方式挺普遍 [size=15.9996px] 1.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减少负担生育成本,明确拒招女青年尤其是生育期女性。 [size=15.9996px] 2.用人单位在与女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规定几年内不得结婚怀孕,否则要交违约金或解聘; [size=15.9996px] 3.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怀孕前通知用人单位,经同意后再“排队”生育; [size=15.9996px] 4.用人单位得知女职工怀孕后,通过调岗等方式,名为“照顾”实为降低收入,迫使本人提出辞职; [size=15.9996px] 5.以不相应减少孕妇、产妇的工作量和考核标准,不轻易同意产检请假等方式让其辞职; [size=15.9996px] 6.一些女性在“三期”中工作环境得不到改善,仍从事接触各种辐射、高压工作或经常出差、长期加班。 [size=15.9996px] 怀孕,生孩子,本该是件幸福的事。可在宁波做销售的苏女士,在和同事分享怀孕消息的5天后,就被单位炒了鱿鱼。第二个月,她的社保也停了。“三八”节前夕,她找到宁波市总工会寻求援助。 [size=15.9996px] 宁波市总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徐丽萍说:这是非常典型的女职工“三期”权益受损的例子。“三期”指孕期、产期、哺乳期。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关于“三期”的咨询近乎爆棚。二孩政策很美,相对的,女职工的正当权益更应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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