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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民意] 合江县凤鸣镇村民点煤油灯渡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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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2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泸州
合江县凤鸣镇村民点煤油灯渡春节
合江县凤鸣镇茅山新洋村在农网改造过程中乱象多,如乱集资抬杆打洞的费用、工程车压坏群众自建公路不维修严重影响群众出行等等,群众反映给镇政府、纪委很长时间也无人过问。反而现在反映问题的群众还遭打击报复。如村民陈宗明老人向镇纪委反映了施工队强行在他房屋右侧坝子打洞立电杆,以及工程车压坏群众自建公路等事情后,不仅事情没得到有效处理,农网改造完了其他农户都通了点,可施工方就故意不给他老人家通电,造成从除夕夜到元宵节整个春节家里没电可用,春节联欢晚会等精彩电视节目无法收看,晚上漆黑一片只能点煤油灯渡日,反映给镇纪委书记陈伟后只是口头答应会督促通电,可就是不落实至今都没通。如此打击报复群众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强烈要求尽快给陈宗明老人家通上电,并处罚不作为的干部。

发表于 2016-2-24 2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直接去镇长家过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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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22: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纪委很长时间也无人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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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22: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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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22: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呵呵 要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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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00:40:02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是安好了不给他通电,还是不准别人立电杆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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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关于陈宗明反映问题的回复
陈宗明,男,生于1941年9月4日,汉族,四川省合江县人,住合江县凤鸣镇新洋村10社。
经查,2015年下半年,凤鸣镇原新洋村(1-4社)实施农网改造,农改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村民打电杆洞每个补助60元,抬杆(含拉线等)补助160元/根。由于新洋村属山区,公路是泥结石路,路况不好,运输十分困难。新洋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的劳动力少,群众投劳部分只能折资。2015年11月14日,新洋村10社召开群众会,推选了群众代表负责实施农网改造,由群众代表负责收取投劳折资,实施电杆的抬运、打洞、立电杆等,社长只负责组织协调。
农网改造实施中,陈宗明的儿子陈小荣拒绝交纳投劳折资款。电力部门与施工队伍规划在陈宗明房角的电杆洞打好后,陈宗明多次阻拦不许立电杆,电力部门和施工队伍村干部多次到现场解决,直至农历腊月25日,电杆才立好。因陈宗明阻拦,农历年前在冰雪天气中,施工队和群众花了2天时间将陈宗明阻拦造成的3根电杆立好,支出工资4000多元,支出费用经群众会讨论,社上承担了2000余元,陈中海主动承担了400元,杨光富承担了300元,群众要求陈宗明承担因他阻拦造成的费用1500元。
另外,陈宗明原非法侵占集体资金5000元,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泸民申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后,法院执行了1000元,余下4000元陈宗明拒不履行。该社群众要求陈宗明履行判决,并用于农网改造,陈宗明拒不履行。群众拒绝陈宗明搭电。
农历腊月28日,陈宗明找到副镇长贺先辉和第一书记陈玮。要求通电。副镇长贺先辉和陈玮明确要求该社社长税思良给陈宗明通电,确保春节照明。事后陈玮再次要求该村主任税思清给陈宗明通电话,安排电工搭电,但因群众意见大,电工不敢去搭电。税思请给陈宗明的三儿子打电话,告知他可以喊电工搭电,陈宗明的三儿子说:“我懂电,我自己可以搭。”税思请说:“如果你懂电,只注意安全,你可以自己搭电。”有村民证实,节日期间,陈宗明家是通了电的,过后他自己又断了电。
春节过后,陈宗明找到陈玮要求解决这件事,陈玮安排于2月23日进行调解,又因县上召开扶贫工作会,陈玮便电话告知陈宗明于2月25日进行调解。
2月25日,如期举行了调解座谈会,镇政府副镇长贺先辉、新洋村第一书记陈玮、县农网改造协调领导组相关成员,陈宗明夫妇及儿子陈小荣,新洋村主任税思清,新洋村10社与各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在充分听取各方陈述的基础上,镇政府副镇长明确作出要求:
一、由电力部门务必于2月26日给陈宗明通电。
二、陈宗明欠社上的经费,按法律途径申请执行。
三、陈宗明因阻拦施工造成的损失,建议新洋村10社群众代表予以考虑,陈宗明可少交500元,村民代表陈文楷当场表示同意。
四、新洋村10社社长及群众代表务必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凤鸣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下午4:44



DSC_4882.JPG

图为调解现场

图为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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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16: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关于陈宗明反映问题的回复
陈宗明,男,生于1941年9月4日,汉族,四川省合江县人,住合江县凤鸣镇新洋村10社。
经查,2015年下半年,凤鸣镇原新洋村(1-4社)实施农网改造,农改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村民打电杆洞每个补助60元,抬杆(含拉线等)补助160元/根。由于新洋村属山区,公路是泥结石路,路况不好,运输十分困难。新洋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的劳动力少,群众投劳部分只能折资。2015年11月14日,新洋村10社召开群众会,推选了群众代表负责实施农网改造,由群众代表负责收取投劳折资,实施电杆的抬运、打洞、立电杆等,社长只负责组织协调。
农网改造实施中,陈宗明的儿子陈小荣拒绝交纳投劳折资款。电力部门与施工队伍规划在陈宗明房角的电杆洞打好后,陈宗明多次阻拦不许立电杆,电力部门和施工队伍村干部多次到现场解决,直至农历腊月25日,电杆才立好。因陈宗明阻拦,农历年前在冰雪天气中,施工队和群众花了2天时间将陈宗明阻拦造成的3根电杆立好,支出工资4000多元,支出费用经群众会讨论,社上承担了2000余元,陈中海主动承担了400元,杨光富承担了300元,群众要求陈宗明承担因他阻拦造成的费用1500元。
另外,陈宗明原非法侵占集体资金5000元,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泸民申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后,法院执行了1000元,余下4000元陈宗明拒不履行。该社群众要求陈宗明履行判决,并用于农网改造,陈宗明拒不履行。群众拒绝陈宗明搭电。
农历腊月28日,陈宗明找到副镇长贺先辉和第一书记陈玮。要求通电。副镇长贺先辉和陈玮明确要求该社社长税思良给陈宗明通电,确保春节照明。事后陈玮再次要求该村主任税思清给陈宗明通电话,安排电工搭电,但因群众意见大,电工不敢去搭电。税思请给陈宗明的三儿子打电话,告知他可以喊电工搭电,陈宗明的三儿子说:“我懂电,我自己可以搭。”税思请说:“如果你懂电,只注意安全,你可以自己搭电。”有村民证实,节日期间,陈宗明家是通了电的,过后他自己又断了电。
春节过后,陈宗明找到陈玮要求解决这件事,陈玮安排于2月23日进行调解,又因县上召开扶贫工作会,陈玮便电话告知陈宗明于2月25日进行调解。
2月25日,如期举行了调解座谈会,镇政府副镇长贺先辉、新洋村第一书记陈玮、县农网改造协调领导组相关成员,陈宗明夫妇及儿子陈小荣,新洋村主任税思清,新洋村10社与各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在充分听取各方陈述的基础上,镇政府副镇长明确作出要求:
一、由电力部门务必于2月26日给陈宗明通电。
二、陈宗明欠社上的经费,按法律途径申请执行。
三、陈宗明因阻拦施工造成的损失,建议新洋村10社群众代表予以考虑,陈宗明可少交500元,村民代表陈文楷当场表示同意。
四、新洋村10社社长及群众代表务必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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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17: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有理有据有节不要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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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17: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兼听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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