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泸州俯瞰   曾建余向泸州论坛各位网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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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曾建余

曾建余向泸州论坛各位网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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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2: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滚出碗里 发表于 2015-5-28 08:27
凡是质问你的,戳你的谎言的,不对你胃口的,不是政府官员就是五毛. 从头至尾都是小说体,一面之词不可信.
...

人家曾建余并不是在跟你争论啥子问题,人家在讲他的故事,你要听就听。要公示判决书,那就还得公示证据材料,我看曾建余在闲得无事可做的时候,可能才会满足你的要求吧。况且,这个问题你最好去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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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3: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我大概看了一下你的一篇日记,你承认收了钱,要应付水、电、房租、贫困儿童等,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人大代表收跑腿钱,这标准是多少?随给你制定的标准?人大代表都收钱办事就不叫人大代表应该叫“钱代表”。这凭这一条叫你坐牢就没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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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1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开拓 发表于 2015-5-28 13:15
我大概看了一下你的一篇日记,你承认收了钱,要应付水、电、房租、贫困儿童等,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人大代 ...

法律没有授权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事可以收钱
法律没有禁止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事可以收钱
人大代表乘车要不要钱?住旅店要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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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2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流萤 发表于 2015-5-28 12:45
人家曾建余并不是在跟你争论啥子问题,人家在讲他的故事,你要听就听。要公示判决书,那就还得公示证据材 ...

    本来我是不还手的,你站的位置太帅了,我实在忍不住就踢了一脚(东城西就 洪七公台词)    这位曾代表,连载的标题是”从看守所秘密带出来的日记“,并且在下面又是大字体”我的狱中日记“。请注意,是日记。”看守所日记”,至少得有点团结友爱浑天度日、打架斗殴勾心斗角、基情、鸡奸,,,,等等吧,这个狱中日记居然写的全是如何走南闯北,如何为民奔走呼号,如何与党国斗智斗勇。我到想问一下,这是哪个看守所,居然可以如此!
    又:从看守所秘密带出来的日记“应该是已经写好了的吧,你七八天才贴点豆腐块出来,你是在吊胃口嘛?坦率的讲,我认为你在现编。
    网络炒作可能是把双刃剑,例如成都被打女司机,她炒作初期不会想到她开房八十几次都被扒出来吧,你说,这玩意以后扎混啊!
    朦胧中,很多人都同情你,支持你。特别是网络中,基本上一半是对党国不安逸的。但你来炒,晒自己,晒着晒着,就不朦胧啦。尼玛,大家都是为人民币奋斗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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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21: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曾建余 发表于 2015-5-28 17:49
法律没有授权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事可以收钱
法律没有禁止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事可以收钱
人大代表乘车要 ...

哎,联名纳100多个司机立马就哭了:不带这么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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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21: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本帖最后由 曾建余 于 2015-5-28 21:30 编辑

                 从看守所带秘密带出来的日记
                                                         曾建余
                                                       连载4(重写)
                                                    2006年12月13日
        房间内一直都亮着灯光,不知李昌文睡着没有,我的脑海中,不断闪现出了泸县那桩事情。
        那是曾代表工作室刚刚开办不久,好象是2001年1月的一天,泸县福集运输公司,喻寺运输公司,玄滩运输公司,还有另一家运输公司,四位老总来到了位于纳溪区的曾代表工作室。由于泸州市公交公司以268万元,在泸县县城福集镇获得并垄断了泸县县城的客运经营权,严重冲击了这几家企业的利益,也严重地影响了泸县其它乡镇的乘座这四家公司车辆乘客的进城和出城。这四家公司的要求是:一,泸县福集镇的客运以前都是他们承担,泸州市公交公司不应该插足泸县,他们应该退出县城福集镇,以恢复他们的市场。二,如果第一条不成,那么,和泸州市公交公司共同经营县城的客运业务。三,如果上述两条都不行,就让进出县城的乡镇客车能在县城的公交车站停车上下客人,以方便群众。
         老总们对我说,找我帮忙,是泸州市纳溪区利达运输公司的老总李骁的推荐,并说到泸州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宋处长也提及到了我能帮上忙。
         利达运输公司和泸州市公交公司因为争夺市场,矛盾激烈,甚至打架,堵路,多次堵断321国道。
        1999年,泸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曾经下令禁止利达公司的金杯小客车开进泸州市的江阳区城区。金杯小客车的运行线路是由泸州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该线路是由泸州市纳溪区的李子林经泸州市江阳区的主干道,再经沱江一桥到泸州市龙马潭区的回龙湾。
        金杯车主对我说,“交警一大队是在帮公交公司垄断客源。”交警这样做无疑扼断了这几十台金杯小客车的咽喉。而每一台小客车就关系到一家人的生存,有的小客车还是两三户人共同经营的,也就是说,一台小客车就关系到两三户口人的生存。而且,这是几十台小客车啊,有多少群众要靠它谋生哪。
        我找到交警一大队,问到,“你们为什么不准金杯小客车进城?”警方表示:“过去我们和市运管处有共识,中巴车自生自灭,自然淘汰,不再更新。但是,他们也不给交警打个招呼,就冒出这么多金杯车。”
        我调查了市运管处,得知: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2条,客运车辆的线路、站点属运管部门的职权,交警的作法是严重的越权行为。
           8月18日下午,我向市人大常委会甘居才副主任作了汇报,在甘主任的干预下,“金杯”车在停开一天半之后,于8月19日恢复运行。
           8月26日,金杯车再次受到警告:从8月30日起,不准入城。 泸州交警再一次逼停“金杯车”。
        8月30日上午,我与《华西都市报》记者杨元禄到了交警支队。我严肃批评了交警的越权行为。杨记者问:“不准‘金杯’入城,是交警的个人行为还是支队的行为?”警方答复:不是交警的个人行为,是一大队的行为。”并说是依据《道条》69条。我运用《道条》第69条和《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2条综合分析,指出了交警严重越权。
         我又赶到市政府,向万恩林副秘书长汇报。万秘书长对我说道:“这么多车停一天,损失不得了”,“涉及稳定,事关重大”。
           9月1日上午,交警支队长陈明荣要交警一大队对“金杯”入城问题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万秘书长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基本达成“金杯”入城的共识。
           然而就在当天下午,市政府某领导打招呼:“金杯”车停了就停了,名酒节过了再说。并又说:“泸州要建成川南最大城市,今后只允许公交公司的车进城。
           至此,“金杯”入城基本上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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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还有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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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1:08:11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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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1: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主要是你当时出现问题的年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制度改变的当口,肃清是必然的,你如果留在今天发表意见,是可以接受的,所以现在回头来看文化大革命,何尝不是现在反腐的正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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