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反邪大队副大队长陈某婚内出轨、非法同居铁证如山!我已实名举报。虽然陈某有丰富的人脉关系,但我仍选择相信党、相信纪委,尤其是在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期和泸州第四巡查组工作期间,陈某无视党纪国法,人民警察法等,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仍然我行我素、胆大妄为、猖狂至极。相信组织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大事化小,一定会做出公正的结果。 与陈某通奸并同居在长江生态园小区的老小三余某,因退休在家,希望朋友们能帮我出出主意,怎么样才能让她接受到应有的处罚。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在此谢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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