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新时期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以来,我国政府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持续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着力优化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以营业自由为基点、交易安全为保障、交易效率为目标的市场准入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活力充分釋放,市场竞争充分有效,市场行为规范有序,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质量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通过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靠质量提升和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显著进展,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底线思维、风险防控的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得到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分析系统、发布系统、响应系统和再评估系统初步构建,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得到遏制。 四是权责明晰、协同配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监管职责全面厘清,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执法资源配置合理,执法职能相对集中,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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