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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12366 | 什么情况下应停止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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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6: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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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情况下应停止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答: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境外投资者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待遇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实际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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