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转帖专区   国家多部委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告 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
返回列表
查看: 1179|回复: 0

国家多部委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告 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7 16: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泸州
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称,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昨日发布12号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这是对5号公告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会上有记者问,自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出台了2020年5号公告以来,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又出台了新的公告即12号公告。不到一个月,四个部门密集出台对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兴乾介绍,目前,非医用的防疫物资,特别是非医用的口罩出口量比较大。由于中外在质量标准、使用习惯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产生了一些质量方面的疑问,也出现了医用和非医用产品用途混淆的现象。为此,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昨天发布了12号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监管措施,并要求出口方和进口方要签订共同声明,确认有关的质量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这两个公告监管对象有所不同,但目标一致,同步执行。

“大疫当前,中国政府正同世界各国团结协作、携手应对、守望相助。防疫物资质量直接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关乎中国的国家声誉和全球的防疫能力。” 李兴乾表示,随着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相关国家对防疫物资的需求快速扩大,中国政府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尽己所能为国际社会提供支持和帮助。在扩大防疫物资出口供给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力争把好事办好,更加有效地支持全球抗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38 | 帖子:2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830-31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