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 |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 积 | 规划用地 性 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 | | | | | 建筑高度 | |
| |
| | 1 | 510504-2019-B-015 | 双加镇 | 12412(合18.618亩) | 二类居住用地 | 12412(合18.618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拍卖 | 住宅70、商业40 | ≤1.8且>1 | ≤35 | ≥25 | ≤21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建设铁塔顶部限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 170 | 950 | 土地交付之日1年内动工开发,动工之日2年内竣工 | | 2 | 510504-2019-B-018 | 龙马潭区胡市镇 | 42068(合63.102亩)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比例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 42068(合63.10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拍卖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0且≤2.0 | ≥35 | ≤25 | ≤80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建设铁塔顶部限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 140 | 2000 | 土地交付之日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 3 | 510504-2019-B-023 |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 | 22286(合33.429亩)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比例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 | 22286(合33.42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拍卖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0且≤2.0 | ≥35 | ≤25 | ≤50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建设铁塔顶部限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 115 | 800 | 土地交付之日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
二、 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5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0年1月5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才开具正式发票。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帐号:2304343109124911025。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0年1月6日10:30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4-2019-B-015出让宗地价款缴纳时间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付清。 2、510504-2019-B-018号宗地要求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50%,剩余土地价款9个月内付清。 3、510504-2019-B-023号宗地要求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50%,剩余土地价款一年内付清。 4、出让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内杆管线和苗木由竞得人自行搬迁或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依法按相关规定自行搬迁、安全处置避让,并承担全部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石先生0830-2597630 13679679993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