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二中)膳食监督委员会召开2019年工作布置会,学校纪委书记王珍出席,全体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膳食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昌琴对膳食监督委员会2019年工作作了安排:督促食堂、超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根据商品性质每学期组织两次市场调查,对比商品市场价格和合同供货价格;每学月进行一次文明就餐宣传,开展共创文明食堂活动;召开膳食监督委员会例会,听取食堂、超市管理者汇报本学期经营情况;每学年向教代会汇报食堂、超市监督工作情况等。会议明确了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相应职责。 王珍指出,膳食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促进学校超市、食堂的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对此,她向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出三点要求:加强学习,熟悉食堂超市制度、规定及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履职,提高认识与责任心,不辜负学校党委及师生的信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相互促进,膳食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与食堂、超市管理工作不冲突,在发现问题后,一方面要及时向委员会反馈,另一方面也要与食堂、超市管理者进行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天府中学膳食监督委员会是一个针对食堂、超市运行实施监督的具有学校特色的专门监督组织,既有纪检人员牵头的部门监督,又有群众参与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增强监督力度。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投票推荐选出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19名,设立财务监督员1名,学校纪委推荐出纪检代表5名。成立膳食监督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督促食堂管理者改善经营管理,做好廉政防控,提高师生满意度。食监委会的工作职责是收集意见建议、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工作质询,督促检查、教育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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