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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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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3 12: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泸州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可以发现,黑恶之所以能够形成势力,这同滋养它“成长”的“土壤”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的纪检机关也要主动担当作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坚决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
首先要转变思想,主动担当作为。现在仍有很多单位认为扫黑除恶工作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它与任何的工作都有紧密的联系。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走在前面,主动出击,将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
其次要深挖线索,主动出击排查。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对,不能“等、靠、要”,纪检机关一是要抓好线索摸排,提高线索发现的能力,利用好举报箱、举报电话,深入群众收集线索,筛查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对涉及干部的逐件筛查、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细查“保护伞”问题。
  再者要严肃审查,绝不手软。要严查“保护伞”问题,将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坚决“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涉嫌包庇、纵容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同步查办、同立同破。对专项斗争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最后要强化问责,整治软弱作风。始终坚持问责机制,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不够、责任不清的,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不到位的,要坚决追责问责。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22: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扫黑除恶要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要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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