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泸州俯瞰   泸州法官无法无天胡乱判案、给我造成巨大损失
返回列表
1234下一页
查看: 21459|回复: 112

[民声民意] 泸州法官无法无天胡乱判案、给我造成巨大损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30 21: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宜宾
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子:我内弟陈某均是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聘用在泸州师范附小习之学校项目工地从事孔桩基础工作的职工(有生效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裁决)。201469日,陈某均下班后骑摩托搭载工友谢某先一同回家,在叙永县境内与吴某剑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陈某均和谢某先受伤。经叙永县交警大队认定,吴某剑承担全责。二人出院后向泸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用人单位违法未为二人购买工伤保险,泸州市人社局经反复、认真、慎重的调查,确认二人是在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下班回家途中受到非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后,于201549日才作出陈某均所受到的伤害是“工伤”的认定。要是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职工购买劳动保险,这只是一起很简单、很典型的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受到非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伤案例。社保局出大头,用人单位出小头,事情一了百了。然而,由于用人单位没给他们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该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两个伤者估计费用40万元以上!金海公司,不想出!
这几年建筑行业不景气,叫一个企业动辄就拿几十万出来,换成谁也不情愿,这,我理解。
但因为企业的“不情愿”,作为代表公正公平的人民法官便无视国家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想尽千方百计维护用人单位非法利益,“开拓创新”,徇情枉法,作出让人大跌眼镜的荒唐判决,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这,我不接受!
而且,由于本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中的一些特殊原因,一场看似与本案无关的悲剧正在一步步向无法收拾的“状况”迈进:法官们,这事,你玩大了!
一起交通事故,不是还有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吗?如何又扯上工伤、与事件无直接关系的我、以及我的网贷危机这些看起来不相干的事呢?
且听我慢慢道来吧!我知道我剩下的时间,也许不多了,但挤点时间来这件事情说清楚,我想,应该还能!


发表于 2018-8-3 10:23:10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看来春运摩托车大军以后可以有恃无恐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8:24:28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你这种算工伤怕是真要黑斗好多老板~~~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7 11:09:14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可以打死的小强 发表于 2018-8-16 15:47
这个案子中,关于陈小均下班后回100公里以外的自己家中,究竟是不是下班途中,你究竟是没搞清楚还是装糊 ...

你说的我都懂。
只是我说的你不愿意懂而已。
这世上哪能事事顺意?
如果总是合你意就是对的,不合你意就是错的。
那么,真要好好审视自己。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7 11:03:45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可以打死的小强 发表于 2018-8-16 15:35
你好。最先我还以为你是一个与本案有点关联的普通人,后来看到你居然有该案二审判决的电子版,才知道你的 ...

然后,我没有这么多来头。
作为一名吃瓜群众,随便百度了下就什么都知道了。而且知道的可能还不少,包括你帮妻讨薪,别人追你帐等等也都了解到了。
我始终认为事情到这个地步你要负主责。我始终认为你身边需要一个说真话者。或者是别人的真话你根本听不进去。穷其实不可怕,欠帐不还又确实还不起的情况下别人也不会把你怎样。就怕你心疼不端了,或许你真需要心理疏导疏导。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3 11: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F22 发表于 2018-8-3 10:23
看来春运摩托车大军以后可以有恃无恐咯!

对头!这个恐怕叫 “回老家探亲” 哦,和 “上下班回家” 怕是两个不同概念。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 22:42:25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那种下了班就出去旅游的算不算工伤?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4: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而且,由于本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中的一些特殊原因,一场看似与本案无关的悲剧正在一步步向无法收拾的“状况”迈进:法官们,这事,你玩大了”
如果威胁能影响判决,那才是悲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0 21: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先简明扼要说说事件大概,具体内容后面详细说明,保证内容全是事实或根据既有事实作出的合理推测,如有不实,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与这事扯上关系原因也很简单:当事人陈某均是我内弟(舅子),他被车撞伤后要医十多万,肇事车辆只买有交强险,医药费保险公司只出1万,肇事司机吴文剑没钱,我内弟陈某均头一年刚修房也没钱,我是他亲姐夫,为救他一命,便出面给他借了十把万高利贷把他医好,承诺得到赔付后就归还。差不多4年了,法院判吴文剑付我十多万是一纸空文,以张某红法官为代表的泸州法院系统一次又一次地把一个典型的工伤案例就是要“任性”裁定为不是工伤,也得不到钱,陈某均也确实没钱付我。为了这十多万,我一次次跑泸县、跑泸州、跑成都,四年啊,为了这点钱又花了多少精力又投了多少金钱,还用多说么!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我在因为自身治病就欠了一屁股债的情况下,又新增十多万的外债,别无选择,被迫走上相对简单的借“网贷”这条“好门路”。四年来这笔该得的赔款没得到,网贷却越借越多,为还网贷,我又是继续借网贷,又是办信用卡透支,又是借高利贷!直到现在实在无法撑不住了,才想起停止以贷还贷,不料早已走上的是一条不归路!
2018年3月,经省高院裁定,泸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终于撤销泸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非法判决,可惜为时已晚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0 21: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本帖最后由 可以打死的小强 于 2018-7-30 22:02 编辑

796095819966029189.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2: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打不死的小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3: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没看出法院哪里无法无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4: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不管如何判,车祸责任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只是该案涉及事实工伤,责任人拿不出钱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先行垫付,依法再向责任人追讨。救自己的员工是良心企业应该做的。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6: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泸州与叙永弄求远,

舅子的事情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6: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哈哈哈,更懂不起了。

网贷却越借越多,为还网贷,我又是继续借网贷,又是办信用卡透支,又是借高利贷!直到现在实在无法撑不住了,才想起停止以贷还贷,不料早已走上的是一条不归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6: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20年老白干 发表于 2018-7-31 14:31
“而且,由于本案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中的一些特殊原因,一场看似与本案无关的悲剧正在一步步向无法收拾的“状 ...

赞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6: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楼主那个就不是什么工伤。
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已经被法院驳回。
不是工伤的说100次都不算工伤。
人家单位给你租了房子,房子和工地之间只有200米距离,如果在这段路程之间受伤了自然算工伤。
而楼主呢?
是在从泸州回宜宾兴文的道路上发生了车祸,从泸州到宜宾兴文,骑摩托要4个小时,这完全不是合理的上下班范围。
何况当时还下着大雨,楼主舅子不顾大雨中可能有的危险,还摩托车带人从泸州回兴文,在叙永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这不是正常的上下班路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6: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是不是工伤要依法讲法。
而不是通过其他途经来施压。
帖子都发了几年了,有用吗?
跑泸县、跑泸州、跑成都,四年了,有用吗?
这么多时间花去了,还不如端正心态,重新开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7: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贵宾 发表于 2018-7-31 16:41
是不是工伤要依法讲法。
而不是通过其他途经来施压。
帖子都发了几年了,有用吗?

如果真像他说下班途中出车娲,而且是小车负全责,劳动法规定应该算工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8: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法院咋判的都不敢公开,还敢说法院不公,小心说你诽谤。目前没看到法院有啥不对。还有出车祸对方全责理应由对方全额赔偿。你可以认定工伤,但还想拿双重赔偿?搞笑,你有双份医疗费发票?还有,你找错对象了,该找肇事司机吴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8: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还有,那个工友坐的陈的车,他除了找肇事司机吴某,还可以找陈,还不一定算工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8:55:08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建筑老板有的是钱,不拿是想当老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9: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网贷,很多人没经历过但应该听说过,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请珍惜生命,远离网贷!
网贷真是条不归路啊!
我现在因为为还网贷而欠下的信用卡贷款、私人借款加上网贷本身金额总数大约60万左右,由于已经决定不再以贷还贷(这60来万就是因十多万元网贷开始然后以贷还贷堆起来的),现在这两个月已经全部停还,这两个月我遭遇了些什么,各人可以自行“脑补”。
必需说明,如果说这60这万的欠款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后果全部是因为法官的几纸非法判决造成的话,这与事实不符。但可以肯定并确定的是,四年前我为我内弟垫付的十多万元因为法官的徇情枉法乱判决而至今未得,是诱发我在网贷路上越陷越深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法官的违法判决与本人的网贷危机之间有必然的的因果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1 19:05:25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呵呵,究竟最后算不算工伤嘛。我个人认为这个算工伤有点牵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9: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我是一个普通教师,爱人没有工作(代课教师下岗),一家老小的支出主要靠我微薄的工资收入来支撑。雪上加霜的是:2006年我查出患有罕见心脏疾病——肥厚型心肌病,多年来的四处求医,家庭经济状况早就惨不忍睹。
我内弟陈某均一家,2013年刚修了房子,背了七八万的外债,想通过打工来尽快还掉。
屋漏偏逢连天雨。
2014年6月9日傍晚,我们得知我内弟从工地下班回家途中出事了。
我们赶到叙永人民医院,发现他已经生命垂危。
更悲催的是,肇事司机,没有钱!
人是要救的,内弟媳妇要在医院照顾伤者,我和我家那口子在外面借钱。从叙永人民医院又转到泸医,人是医好了,但钱借了十多万。老实说,有部分是亲友的,没付利息,但大多数是借的高利息,有两分的、三分的、有两万从小贷公司借的甚至是五分的(月利率百分之五)。
我借钱时都承诺,交通事故,短时间用一下,很快就能得到赔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肇事司机吴某剑方面,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前不久还撞了两个人在摆起,都还没有钱来赔。破车你要便拿去,该咋过你就咋过!
保险公司方面,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医药费限额一万元,我们都已经垫付了。
这样的情形意味着,按常规交通事故这条线来走,我垫付这十多万该吴某剑付我,一年半载想得到恐怕有点悬!后来结果也果然是这样。
客观而言,要不是遇到的肇事司机是吴某剑这样的“胎神”,后面的事情也许都不会发生!
所以我要说这是一件特殊的事发生在几个特殊的人身上,才使事态一步步升级,直到如今一发不可收拾!
没钱请律师但向律师咨询一下还是必须的。
律师的答复令我看到一丝希望:这是一起工伤事故,可以找用人单位赔付。要想多得点钱,先走“工伤”这条线!
回家上网查查相关法律法规,律师的说法,靠谱!
法律有明确规定,最高法又刚刚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认为胜算在握,便赤膊上阵,没请律师。
由于金海公司与这些工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为其购买劳动保险。这样的工伤案子,走起来很不顺。
用了接近一年时间,泸州市人社局才确认了陈某均谢落先二人所受到的伤害是“工伤”。
我这样的说法丝毫没有责怪泸州市人社局办事拖沓的意思。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像这种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该自己承担全部费用的这种情况,必须要办成“铁案”,让用人单位无话可说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9: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img][/img]
148545102543708409.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9: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我是一个普通教师,爱人没有工作(代课教师下岗),一家老小的支出主要靠我微薄的工资收入来支撑。雪上加霜的是:2006年我查出患有罕见心脏疾病——肥厚型心肌病,多年来的四处求医,家庭经济状况早就惨不忍睹。
我内弟陈某均一家,2013年刚修了房子,背了七八万的外债,想通过打工来尽快还掉。
屋漏偏逢连天雨。
2014年6月9日傍晚,我们得知我内弟从工地下班回家途中出事了。
我们赶到叙永人民医院,发现他已经生命垂危。
更悲催的是,肇事司机,没有钱!
人是要救的,内弟媳妇要在医院照顾伤者,我和我家那口子在外面借钱。从叙永人民医院又转到泸医,人是医好了,但钱借了十多万。老实说,有部分是亲友的,没付利息,但大多数是借的高利息,有两分的、三分的、有两万从小贷公司借的甚至是五分的(月利率百分之五)。
我借钱时都承诺,交通事故,短时间用一下,很快就能得到赔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肇事司机吴某剑方面,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前不久还撞了两个人在摆起,都还没有钱来赔。破车你要便拿去,该咋过你就咋过!
保险公司方面,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医药费限额一万元,我们都已经垫付了。
这样的情形意味着,按常规交通事故这条线来走,我垫付这十多万该吴某剑付我,一年半载想得到恐怕有点悬!后来结果也果然是这样。
客观而言,要不是遇到的肇事司机是吴某剑这样的“胎神”,后面的事情也许都不会发生!
所以我要说这是一件特殊的事发生在几个特殊的人身上,才使事态一步步升级,直到如今一发不可收拾!
没钱请律师但向律师咨询一下还是必须的。
律师的答复令我看到一丝希望:这是一起工伤事故,可以找用人单位赔付。要想多得点钱,先走“工伤”这条线!
回家上网查查相关法律法规,律师的说法,靠谱!
法律有明确规定,最高法又刚刚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认为胜算在握,便赤膊上阵,没请律师。
由于金海公司与这些工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为其购买劳动保险。这样的工伤案子,走起来很不顺。
用了接近一年时间,泸州市人社局才确认了陈某均谢落先二人所受到的伤害是“工伤”。
我这样的说法丝毫没有责怪泸州市人社局办事拖沓的意思。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像这种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该自己承担全部费用的这种情况,必须要办成“铁案”,让用人单位无话可说才行!
用人单位还是“找话”来说了。
在泸州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不久,金海公司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起诉泸州市人社局,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
作为一个企业,想方设法维护自身利益,这没错。
我理解。换成我来站在金海公司的角度,老实说,我来也会这样!
很好评估,两个伤者,一个八级,一个十级,医药费、伤残费、误工费,可能不低于四十万!金钱是有时间价值的,就算免不脱,能拖过一年半载再支付也不错!
起诉理由让人“忍俊不禁”:公司为这些员工提供了宿舍的,职工下班后只有是回宿舍的途中才是“上下班途中”,此二人是下班后回“自己的家”的“途中”,所以不是“上下班途中”。
这样的说法究竟荒唐到什么程度?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法的这个司法解释就是那个著名的“下班后绕道去菜市场买菜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的明确答复。按照这个司法解释,陈小均这个案子,只要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实陈小均发生的车祸事件不是在“下班回家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工伤案件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那么法官的是没有“自由裁决”的空间的,对于这个泸州市人社局的认定,法官依法只能“予以支持”。
但经泸州市中院指定办理此案的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却选择了对最高法的这一明确规定大声地说“不”!理由简单、粗暴、任性:因为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了宿舍,所以职工下班后只能回宿舍。只有从工地到宿舍的往返途中,才是“上下班途中”!陈小均下班后不是回单位宿舍而是回家,所以发生的车祸就不是“上下班途中”。
下来上网查了一下,在所有工伤行政案件判决中,给下班后目的地限制在唯一地点(宿舍),去其他合法目的地都不算“上下班途中”的,泸县法院的这样判决,包括最高法司法解释出台之前,都是——全国首例!
打个比方,某人去世,留下百万家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长子、次子、幺儿。在所有人都没有法定其他可解除继承资格的情形下,泸县法院的法官敢作出这样的判决:所有财产,只有幺儿才是合法继承人,其他人,都不是!你要问为什么法律规定其他人也有继承权而我要判定他们没有继承权,因为我喜欢这样判啊!我任性!
按照泸县法院的这一判决,全国这几年人社部门认定的因“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案件至少一半以上要予以撤销,因为:只要单位提供了宿舍,你下班后回家的途中,就不是“下班途中”;你下班后去父母家,不是“下班途中”;你去你成年子女家,不是“下班途中”;你下班后绕道买菜途中,不是不是更不是……
老实说,泸县法院作出这样的荒唐判决,我还是理解的。毕竟金海公司,在泸县当地,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泸县法院,也许是有苦衷,也许必须向某些人作个交代。
但当我提起上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层次上,我认为中级人民法院应该回到“桥归桥、路归路”的正确方向上了。如果泸县法院的法官是靠金海公司缴纳的税收发工资,但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不是吧!
在中院与金海公司的对簿公堂中,我直指问题的核心:陈某均发生的事故,究竟是不是在他下班回家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只要用人单位能举出一丁点证据说不是,我立马认输!如果是,你法院该咋判就咋判!
我还是小看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公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勇气和胆量!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就算法律规定职工下班可以回家吧,但你家离工作地点很远(100多公里),你下班回家无法形成“惯常”,会影响第二天工作,所以陈小均下班回家途中不是“下班途中”!
我算是服了你了!
谁给的权利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想当然地增加限制条件的!谁规定的职工下班后必须回他“惯常”的居住地的途中才是“下班途中”的!
你平时下班后“惯常”是回自己和老婆的家吧,要是哪天下班后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不料发生类似事故,泸州市人社局以你下班后回“父母家”不能形成“惯常”,并想当然地推测你可能会与老头子整两杯而影响你第二天工作,不予为你认定为工伤,你说你会放过泸州市人社局吗?
你别怪我死缠住你不放。纳溪区人民法院在对谢落先一案公开宣判时那个法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是这样说的:我们也认为谢某先发生的事故是在“下班途中”,不过给中院行政庭沟通时领导说不是我们也没办法!
为了袒护金海公司,你费尽心机,视国家法律法规如无物,把这样一个连像我这样一个对法律一知半解的普通老百姓都清楚明白这是一个工伤的案子,就是要任性判决为不是工伤。你妈妈知道吗?
你究竟是不懂法?还是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苦衷?
四年了,你知道我是怎样度过的吗?在兴文往泸县、泸州的的路上,一次次去时满怀希望,一次次归时失望而归!那种无助、那种彷徨,谁人能知!
四年来,你无法想象的是,你的徇情枉法,给一个特困教师家庭造成了怎样无法弥补的伤害!
十多万元,对你们来说,也许是个小数字,但对一个因治病而早就负债累累的特困教师家庭是个什么概念!
出事以后,我先是拆东墙补西墙,很快就“补”不上了。看到满大街的“贷款广告”,抱着试试的心情去办理两笔,果然简单方便。我想到很快就会得到赔付,认为很快就会还上!我便一口气借了四五笔,把所欠的私人高利贷都还了。
但期待中的赔偿却遥遥无期,网贷是每月几千上万地要还的,于是不停地又借网贷还网贷。眼看网贷越还越多,,经中介又办了几张信用卡来透支还款。三个月前手中无钱还款想再去“贷款”被拒,猛回头才发现从最初的十几万网贷开始,短短三年已变成五六十万!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借了网贷,很多人选择了用“命”来还!
当各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铺天盖地向我本人、家人、朋友袭来时,那种“酸爽”,对我们这种死要面子的穷老师而言,走“那条路”也许是个早迟的事!
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人还可选择“跑路”。但对一个爬几步楼梯都累得半死的心脏病人,你教我往哪里“跑”!
老实说,由于“网贷”的声名狼藉,现在法律对他们“催债”手段作了一些限制,我对这些网贷平台的各种催款手段虽然无法忍受,但知道他们不敢做得太过分,至少不敢把我逼死。但要命的我还欠了银行二十来万的信用卡透支(都是用来还网贷的),银行可是大爷,随便哪家银行给我来个“信用卡诈骗”,那是蹲监狱的事啊!
而这一天,离现在已经不是很远了!
尽管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的裁决下对陈某均一案进行重审,已经对一审二审的错误判决作出了纠正。
但一审二审的违法判决,种下的恶果,已生根发芽,蜕变成参天大树!
金海公司这四五十万,三年前就该支付,现在才支付(甚至不知猴年马月才支付),也还是只支付四五十万,依法不会多出一分!他们把这钱就算放在银行里,产生的利息他们认为不多,但对我们这样一个平民家庭来说绝对是“不少”!
由于法官胡作非为,我为陈小均所垫付的这十多万,至今未得,我被迫通过“网贷”周转(所谓被迫,是因为对我这个之前就负债累累的家庭而言别无选择),如今变成几十万。这个与法官的徇情枉法胡乱判案有必然因果关系的巨大损失,究竟谁人来承担!
再审判决出来这么久,我那么差钱,我为什么不依程序早点申请仲裁,早点拿到赔偿款?
一方面这几个月我被这该死的网贷逼到家庭破产,焦头烂额。另一方面只要法官还在泸州法院系统“镇”着,经过一审二审的“神判决”,你认为我还能相信泸州司法系统的“程序”、我还能相信泸州的“法律”么?
可以预料的是,按程序走,不管裁定金海公司出多少钱,金海公司都可以“不服”啊,他有起诉啊、上诉啊、拒绝执行啊这些“神”权利啊。
要玩死一个小小教师,一个中院庭长和一个上亿资产的建筑企业联手用一个脚指头都能办到!
我肯定,在网贷公司、银行把我逼死之前,我是绝对拿不到金海公司的赔付的!
人终有一死,像我这种半条命的人,本来就不确定每次闭上眼后第二天一定能醒过来。与其因欠一身外债(其实是替别人欠的)而窝囊自尽,不如轰轰烈烈为国捐躯!
你如果还是个男人,你出来走一圈!
尽管中院已经对此案尘埃落定,但我仍然愿意给你机会,让几百万泸州人民作裁判,我公开向你挑战:你以你资深法官的水平,我以我对法律一知半解的认识,重新对陈小均一案公开辩论:
1、在你主导的一审二审中,究竟有没有错?
2、如果有错,你给我造成的巨大伤害该如何来收场?
我是这样准备的,关于此案,我不走程序了。只要你敢出来应战,并赢了我,我愿赌服输,不但我所有的问题自己解决,也放弃已经生效的再审判决赋予我向金海公司索赔的权利(我是陈某均的特别委托,有此权利)。
要是你输了,你设法把我的问题解决掉,别给我说你没这个能力(你的徇情枉法神判决都能得到分管领导的签字说明你在中院的能量还小吗?)!
要是你既不出来应战,你们中院领导也对此不闻不问,我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
如果用一个法官的饭碗、再加上一个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头上的顶戴花翎,能换来泸州不再是一片“法外之地”;法官们又想徇私枉法时,想起此案情不自禁也要掂量掂量……
那么,我想,也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本人病情
595423120166617948.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我为我内弟治疗垫付了10万元,至今未得。
509760384445010510.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借着这个平台,对泸州市人社局的各位领导衷心地说声谢谢!感谢你们自本案开始,一直为此案据理力争,一直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无私奉献。而且,我知道,因方方面面的原因,你们还应该受到不小压力,你们辛苦了!
其实到后期,即使你们选择退出或沉默,我都能理解,并都会对你们前期的支持由衷感谢!
而你们,后来支持的力度反而越来越大,教我怎能不动情!
即使一天我不在了,在此之前我也一定会好好嘱托我的家人和陈小均一家永远铭记你们对我的大力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网贷催款的“冰山一角”。
51379787451069104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本帖最后由 可以打死的小强 于 2018-7-31 20:46 编辑

“一审二审判决不当”简简单单八个字的背后,埋藏了当事人的多少心酸和无奈!
77459338974530683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0: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四年了,你们知道我是怎样度过的吗?在兴文往泸县、泸州的的路上,一次次去时满怀希望,一次次归时失望而归!那种无助、那种彷徨,谁人能知!
四年来,你们无法想象的是,某些法官的徇情枉法,给一个特困教师家庭造成了怎样无法弥补的伤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宜宾
mqb578 发表于 2018-7-31 18:22
法院咋判的都不敢公开,还敢说法院不公,小心说你诽谤。目前没看到法院有啥不对。还有出车祸对方全责理应由 ...

要把法院的判决发出来见见天!
现在发不出来,在审核中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21:30:14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泸县法院的神判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862 | 帖子:16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830-31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