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6月28号 地点:合江县音乐喷泉附近 事件: 我朋友开车带小孩在合江音乐喷泉附近玩耍,小孩顽皮,非要树上荔枝,犟不过小孩,当时那棵树上并无标识,老百姓也不懂那么多,就摘了两颗荔枝给小孩,这时合江交警大队的副队长邓玉国开车经过,正好看见,就对我朋友一顿批评教育,当场罚款200元现金,无故把我朋友停在路边的车扣留到了交警大队(他并没酒驾,也没有违章驾驶,这还没完,最后邓队长还把我朋友录了录像,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用自己私人的手机号在朋友圈恶意转发. 投诉: 第一:摘荔枝我们的不对,但是款也发了,教育也教育了,为什么要扣车? 一问:你们扣车的依据是什么? 二问:你们扣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场出具凭证,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凭证! 第二:我积极配合交警队接受处罚,接受批评教学,承认错误!在交警队工作人员示意我们已经可以离开的情况下,交警大队副队长邓玉国私下把我们扣留,扣出录视频! 第三:发这个视频没有任何执法单,没有执法单你有什么权利发! 第四:这个视频未经本人同意,未经法律,也未对当事人肖像进行马赛克处理,网络暴力,该视频损害当事人的人生权益,名誉权,肖像全,公民隐私权,用网络暴力,舆论压力正在残害当事人和家人的正常生活环境! 第五:此视频不是用你们交警队的公众号发出来的,而是用他自己用手机微信录视频到处乱发,恶意传播,你有什么权利发,还是说你邓玉国一个人就是交警队的法律,你觉得你常年执法,你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你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第六:网络暴力,舆论压力足以摧毁一个家庭,让别人家破人亡 ,你邓大队长,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你连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也没有对普通老百姓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我们百姓质疑你是否还有这个品格来当人民的公布,继续坐在这个位置,和职务上。此视频的发出,起码要经过你们交警队或者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并且打马赛克才能发出来,你一无审核二无认定三没打马赛克你就这样私自乱发,你简直就是藐视法律,执法私人气息严重,我们合江的执法人员就这点法律意识。 第七:利用职务之便乱作为,滥用职权,未经本人同意到处乱发,我当事人被剥夺他作为一个公民该有的权利,你有什么资格不让我们知道,我们是否有知情权! 第八:杀人放火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人,上中央新闻都还要打个马赛克,我当事人一无犯罪二无犯法,你有什么权利就这样赤裸裸的发出去,我要高你执法不当。 第九:你完全把自己当作一个吃瓜群众,看热闹的市民拿起手机录个视频到处乱发,可你想过我当事人配合你录视频那是因为你是一个执法人员,我们无法反抗!你这个就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诉求:要求交警大队副队长邓玉郭本人向我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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