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手中利剑,坚持精准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是提高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强化四个意识,把精准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敢于亮剑,敢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说“不”. 二是加强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巡查和督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 三是加强曝光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曝光力度,强化压力传导,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对问题进行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要强化问责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挂牌督办整改、限期办结;对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严肃、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格“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力争抓一件成一件,干一桩成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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