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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 发表于 2018-1-4 13:20 养狗不养狗,有点公德就行了
IP:西藏拉萨
spyker 发表于 2018-1-3 16:36 把照片上这些人全部抓起来,以妨碍公务罪,侮辱他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spyker 发表于 2018-1-3 19:28 用棍棒打没毛病,总不可能拿刀砍吧
老道士 发表于 2018-1-3 21:27 都烧民警照片和送花圈了,看公安们咋个处理,是继续和稀泥还是拿出点章法来!
IP:四川内江
spyker 发表于 2018-1-3 22:17 狗奴需要重刑伺候了 ,看这一次警方能不能拿点魄力出来打击一下其嚣张气焰
丹霞雅舍客栈 发表于 2018-1-3 20:44 我大清是用刀砍的,还开膛破肚,狗肉清炖红烧烫火锅。
老道士 发表于 2018-1-4 10:11 不敢,绝对不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整除群体事件局长怕下课!饿虎不敌群狼,群狼害怕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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