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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民意] 寒冷的冬季,这就是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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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3:56:31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泸州
关于许志莲的信访材料

泸州市人民政府: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许志莲,女,现年48岁,泸县潮河镇王坪村3社人,身份证号:510521196901198226 ,联系电话 13398275151 ,1994年结婚,生育一女,在读大学。我们家有兄妹5人,我最小,小学辍学后与母亲在潮河街上摆摊,学做生意,后来承蒙过去的兽医站站长及潮河镇领导照顾,租用兽医站的门市经营副食,仅仅靠此门市住宿兼做小本生意为生,吃住都在里面,丈夫因癌症于2006年去逝,我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20多年来,我从未拖欠过房租。仅靠这微薄的收入养活一家人,每月要支付女儿的书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还要承担我和丈夫父母的瞻仰责任,生活十分艰难。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自从兽医站换了熊登泰当站长后,他就一直想把门市收回用于自己亲属经营,我多次找他们理论,请求他们看在我们孤儿寡母、没有手艺、无生活来源、失去这个门市将无法养活一家人的情份上,继续租门市给我们经营,但均无效果。2013年下旬,我多次主动去交水电费和房租费,副站长杨茂林说:“没有熊登泰站长的同意不敢收。”我又主动找到熊登泰站长,他说:“以后一起收”。后来,熊登泰就以我不交租金为由,向泸县人民法院起诉我。法院判决后,我从未收到一审判决书,而失去上诉的权利,并且法院在我的银行帐户上扣除了7000多元房租,这个租金按当时每月210元的标准,至少可以租用到2016年7月。
2015年11月18日下午4时许,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带了一批人,在门市墙上张贴公告,限我于2015年12月20日腾空门市。当时,听他们来的人说:“今天就要把她的东西全部搬走”,由于我仅仅念过短暂的小学,缺少文化,法制观念淡薄,想到要失去唯一生活来源,也听到我一个亲友告诉我:“公告上是2015年12月20日前,他们今天搬东西就是错的”,冲动之下我损毁了法院公告,被法院当场带走,并以阻碍执行公务为由,对我进行行政拘留。
在我被带走的当天下午6时左右,潮河镇副镇长黄元全,副镇长周明海和副书记李元金以及兽医站站长熊登泰等,调动民兵数十人,在我本人未在现场、期限未到的情况下,强行搬走2车货物,我女儿苦苦哀求他们,要求他们出示手续,他们拿不出任何强制执行的手续,引起现场200多群众围观,围观群众执意要求他们出示相关强制执行的手续,他们才被迫终止搬迁。
我的亲友们将这一情况找到法院理论后,2015年11月19日凌晨2点左右,泸县法院连夜来人座谈,执行局廖局长明确表示:我们法院只是请潮河镇政府妥善保管,并未指示潮河镇政府搬迁。
我在拘留期间向泸县法院执行局领导明确表示,我有几万元钱没有存入银行,放在货物里面、墙壁缝等地方,强烈要求带我去找钱。在我的请求下,2015年11月23日,执行局廖局长出面与镇政府协调,经熊登泰开门,从未搬走的物品中,找回现金2万余元,另有6万余元存放现金由于物品搬走未找到,更换锁后,钥匙一直在熊登泰身上。在法院和政府协商后,同意我和亲友在法院执法人员和兽医站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搬迁货物存放处寻找,到达存放现场发现窗户未关,无人看管,致使各种物品的损坏,通过几个小时的寻找,仍未找到6万余元现金踪影。
之后,我多次主动找镇政府协调解决,他们不但拒绝对6万元的现金承担责任,反将我殴打致住院,暴打我的当事人不是别人,正是潮河镇时任副镇长黄元全和站长熊登泰(派出所有备案为证)。
3、 目前情况
1、 此门市一直空着至今未出租。
2、 我无房居住,靠镇政府门口搭建的帐篷当住房,饮食起居均在帐篷内。
3、 被黄元全和熊登泰殴打致住院时欠下的7000多元医疗费用至今无力支付。
4、 两年多的风餐露宿,我已积劳成疾,现患有眩晕症、头疾、胃病、肾结石、肾衰、子宫肌瘤等严重的多器官系统疾病。
四、几点质疑
1、一个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自己,并患有肾结石、肾衰竭、子宫肌瘤等疾病的人,到底有啥错?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因一个门市的租用问题,被镇政府和法院这些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机构给毁了,这难道就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吗?况且这个门市至今还空着。
2、法院扣除的7000多元租金可以续租到现在,政府部门收了租金,无理剥夺了我的租用权利,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3、法院公告上明确限期2015年12月20日前搬离,为什么在2015年11月18日就采取强制搬离的措施,法院执行局虽然多次表示不是他们指示的,是潮河镇政府干的。但请问法院,我损毁一张公告就是一张纸嘛,就对我进行拘留,那他们的行为损毁我的财产,违抗法院的期限,致使6万多元找不到,他们损毁的可是法律的尊严啊,为什么就不对他们采取任何的措施?难道法院就是为这些违法乱纪、欺软怕硬、欺压百姓的领导干部开的吗?
4、潮河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公然违抗法院限期搬离的时限,强行搬离我的财物,造成财物受损,6万多元现金不易而飞。难道就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5、黄元全和熊登泰作为公职人员、地方的父母官,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利可以出手打伤老百姓致住院?
五、强烈要求
1、追究潮河镇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求参与者及打人者公开赔礼道歉,并补偿我的治疗和精神损失。
2、支付我被殴打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3万元。
3、要求支付损失费21.5万元,其中:财产丢失现金人民币6万元;财产损失人民币9万元(烟、酒、牛奶等食品);损坏食品(现存放于熊站长处)5000元左右,房租未到期剩余1550元(每月房租210元,可租8个月),因收了房租后剥夺我的经营权利,造成经营损失费用4万余元,搬迁过程中丢失账本借据等,导致欠账无法收回,损失2万余元,共计21.5万元。
综上所述,潮河镇政府及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我的经济损失24.5万。

                      201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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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1:08:52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精彩 女的非善茬,全篇看下来中心思想就是我穷我有理。1.这个门市的所有权不是你的,你的意思是我租了弄多年了,你不继续租给我就是欺负我。2.法院不会冻结扣划还未产生的房租 3.这210元一个月的房租是你们商量定下并有合同依据的还是市场均价还是你自己想的?4.你撕了法院公告可以推到我只有小学文化上?小学不背这个锅 5.你撕了公告后有没有先动手?6.人家早就喊你搬了,你不搬人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却说遗失了货物和6万,有碰瓷嫌疑
等等等等,通篇看下来感觉就是一个无耻之人,最后还搭帐篷住太矫情了,你说你一个开杂货店的市场门市价如果是210的话你租不起个小房子住?
最后吐槽子宫肌瘤也叫病?科普一下:子宫肌瘤是女性最常见的良性肿瘤,在30~50岁的育龄女性中,大约每5个人中就有1人患有子宫肌瘤,发病率高达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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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09: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本帖最后由 牛头人法师 于 2017-12-26 09:28 编辑

按照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最多二十年,人家收回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每月210的房租,房主二十年没有涨过价楼主不管有多少困难都应该知足了。毕竟是人家的房子。按照楼主的说的意思,自己经历惨淡但是从未拖欠房租,二十年前房价是多少,十年前房价又是多少,现在的房价呢。再说了,没有人会和你签一个超过20年的租房合同,还不是看在楼主造孽,出于同情的份上,继续让你住。但是同情归同情,楼主不能打鸠占鹊巢的主意吧。

反正我是房主的话,遇到楼主这种人确实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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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16: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法院的执行单,不是你想撕就撕的,这是法院的公信力,而不是所谓的撕的只是一张纸!
别人不租给你,就有问题,那才是你的问题,我穷所以我可以以210元租个门市,是你太天真还是你故意蛮缠,帮你是情义,不帮你是本分!
你所谓没来的及的存款现金有2万,所谓没找到的都有6万,那你存的有多少了,加起来估计也不是个小数字了,还有资格说自己穷!
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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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10: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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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23:03:02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楼主好吓人,不是自己房子别人不能收回去,一个月210块钱租这么大的门面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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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1 10: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本帖最后由 水泊 于 2017-12-31 10:28 编辑

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民众依法办事,公正平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何人都没有特杖权
自已应学法懂法守法。谁违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请律师亦可自诉,依法维护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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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14: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顽童 发表于 2017-12-30 23:32
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如果这个门面收回去又转租别人,可以说后任站长的作法就是错误的。因为承租人有优先 ...

前提是同等条件...,210想继续租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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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5: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塞在货物、墙缝里,来不及存银行的钱都有2万多+6万多=9万左右,生活不困难嘛,比我有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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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22: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首先房子所有权人是谁,然后才是,租与不租的问题。所有权人不是你,在法律上说,合同期限满,所有权可以选择租与不租。法律问题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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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6 06: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我觉得有些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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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19:23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不是人,欺负人家孤儿寡母!难道政府就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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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小地方其实很黑,但是乡镇开小超市还是生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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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31:03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好可怜,这么冷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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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34:14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出门打酱油,看看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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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38:23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黑心的政府领导,难道就没得公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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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48:13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政府作为群众的依靠,却常常做出让百姓失望事情,寄希望于政府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急百姓之所急,树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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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10:42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静待真相,强势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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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24:51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欺负弱小,鱼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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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25:28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不为民办事,只知道压迫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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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26:52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冬天没有瓜可吃,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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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39:29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不晓得你说的起于什么缘由,如果是真的,如果,最好把问题反应给泸州的党委,现在政府做事,没党的督促,问题得不到高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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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9:00:59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
难道没得的管吗,欺负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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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9: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海南万宁
这么多今天注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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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0: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210元每月怕是20年前的老单价了。业主方不租收回房屋无可非议,6万元丢失也不知是否事实。不过镇领导殴打百姓应该双开。提前非法组织进行强制搬迁,应该由下令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这副镇长和兽医站长关系肯定不比一般,简直把政府公权力当做为虎作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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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0: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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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本该发表点同情心的,但一看到放墙缝里、货物里的钱单找回来就是2万,6万不见了,呵呵呵,有钱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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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1:47:51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既然手头岁随便都有6万元现金,就别装穷博同情了,还是有事说事,这个贴子好像原来发过,官方回复过的,我还是围观下,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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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02:35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你只是租。不是买了门市,别人叫你搬家,就得搬。
为什么房子这么贵还有人买,就是为了拥有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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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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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28:26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现在的门市210能租?是不人家想涨租金你不干这些没好意思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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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君子量大 发表于 2017-12-25 21:47
既然手头岁随便都有6万元现金,就别装穷博同情了,还是有事说事,这个贴子好像原来发过,官方回复过的,我 ...

乡下一个副食店门市到处藏钱,藏2万多做备用流转资金还可信,另外被搬走的货物头还藏6万元,应该是诬陷,估计也是这事双方冲突,然后才有被打住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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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嫦娥2号 发表于 2017-12-25 22:31
乡下一个副食店门市到处藏钱,藏2万多做备用流转资金还可信,另外被搬走的货物头还藏6万元,应该是诬陷, ...

当时有200人围观,副镇长和站长还能打人?还有几十民兵,真要打轮得上领导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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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46:51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不是你得地方,合同到期人家不续租多正常安!楼主才是逗起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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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贵宾 发表于 2017-12-25 22:44
当时有200人围观,副镇长和站长还能打人?还有几十民兵,真要打轮得上领导亲自动手?

时间是2015年11月,摄像手机已经普及,当年微信的普及率据统计 已经达到68.6%,200人围观,领导打人的话不缺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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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2: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zhishulei 发表于 2017-12-25 22:46
不是你得地方,合同到期人家不续租多正常安!楼主才是逗起闹哦

反正凡是我不对的都是我文化程度低,法治观念淡薄,大家不要怪罪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别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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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00: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通篇确实有很多疑点哈,门市房租210元每月,随便换那个,也不得干哈,看你那么多营业款,也不像缺钱的哈,但是你把自己说的那么恼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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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04:54:38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哇噻我才发现楼主的神逻辑:1,我撕的公告就是一张纸而已(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问题)2,我想租房你就必须租给我,房租不准涨  3,我认为你是想租给你亲戚就是想租给你亲戚   4,我说你拿了我的钱就拿了我的钱。5,我说你打了人,你就打了人。全篇没一样证据就在那儿闹,不要侮辱我们的智商好不?一个兽医站站长好的权力呀,会为了几个公家的房租,把法院都喊来“整”你,在这个大气候下,为了几个公家的钱,弄多人都置自己的饭碗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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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05:57:54 来自于手机端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泸州
君子量大 发表于 2017-12-26 04:54
哇噻我才发现楼主的神逻辑:1,我撕的公告就是一张纸而已(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问题)2,我想租房你就必须租 ...

记得当时有个文件,说的是这一类的房屋不准出租了。所以泸州市中医院的那些门市都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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