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泸县社会经济发展,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宣传等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资料收集、报送以及材料撰写。 (二)性别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擅长公文类文书的撰写,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中文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其他要求: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严密的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为人乐观,积极健康,保密意识强。 二、薪金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基础工资1600元+考评工资600+年终绩效奖励(加班工资另计),并按100元/年递增次年基础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五险。 (二)提供午饭和晚饭,采用八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休假。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泸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地点为泸县福集镇玉蟾大道592号,泸县公安局旁边。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即可)、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传邮箱。 联系电话:0830-8195338、18113537031 易静兰 四、理论考试、面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理论测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10:00 (二)面试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3日下午3:00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备钢笔或水性笔。 2、参加考试人员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 3、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作弊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通过测试、面试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泸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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