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泸州市江南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茜草街道办事处、江南医院: 我们是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业主,首先感谢泸州市江南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茜草街道办事处将我们茜草安置小区,打造的非常漂亮且质量过硬环境优雅,我们全部都沉浸在搬迁的喜悦中。特别感谢江南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及市委政府、茜草街道办事处为我们临江苑全体业主做出的努力及辛勤劳作。但是,我们临江苑业主还有一点请求,请你们三家单位务必从民主、文明、和谐的层面,替我们业主考虑将江南医院重新选址建设不要安排在1区六号楼底层商铺。理由有一下四点: 一、1、原建设部、原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第六项规定,医院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应独立规划建设,远离生活居民区及文教区,并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和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2、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2004)97号}明确规定,建设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不得开办在居民生活区及文教区。 二、政府单位茜草街道办事处将我们农民的安置房放在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是事先告知我们全体业主,并将整个小区规划图公示在茜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规划图中只显示临街面为商铺及幼儿园,并未显示小区6#楼底商2层为医院,现贵单位将6#底层、2层修改规划安排给江南医院作为医院用房,未告知全体业主造成一区业主集体恐慌。 三、江南医院作为综合类医院集门诊、住院部、血夜化验室、手术室、放射科等等已远远超出社区医院的范畴。医院产生的消毒液气味、不定的传染病源、医闹、死亡病人、放射源等等都将给我们楼上住户、小区业主造成恐慌心理及身体伤害。 四、是医院就将产生医疗废水、医药用品气味、医疗废弃物、鼠患蚊虫交叉感染几率增加数十倍甚至数百倍。根据我们业主现场勘查该用作医院的商铺在修建时并未考虑医院专用化粪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垃圾堆放点等等。、 宗上四点原因小区全体业主不同意及坚决反对你们三家单位将江南医院安置在江南新区一区6#楼1、违反原建设部、原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第六项规定;违反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2004)97号}明确规/2、为经小区其他关系切身利益业主同意擅自与规划部门更改小区规划;3将医院可能产生的消毒液气味、不定的传染病源、医闹、死亡病人、放射源等定时炸弹源安放在居民生活小区及住户楼下。 望江南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茜草街道办事处、江南医院,本着富强、民主、明文、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慎重考虑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全体业主的意愿。不要造成集体上访事件及阻止江南医院在未与业主达成共识就开始装修营业的群体事件。造成给我们刚千心万苦创建的文明城市抹黑,这也不是我们作为泸州市民的意愿。望江南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茜草街道办事处、江南医院能让我们基层民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十九大、文明城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来的幸福、温暖,共同创造中国梦! 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业主 2017年11月28日 业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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