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目的增收土地后转变土地用途于商业
万能网友有知道没?比如大驿坝土地,现在社区干部强调了又强调土地与房屋征收是公益事业,当然,这种党代表身份是可以信任的,事实是,如果这种承诺在拆迁结算后,短时间改变了土地用途,用于商业开发,像相关的干部会得到怎样的处置或者惩罚?是补偿被拆迁方商业损失?还是申请国家赔偿? 只要价格合理,其它就不要管了。 没得好厚道 发表于 2021-8-23 14:34只要价格合理,其它就不要管了。
呵呵,问题就在这里,来打预防针了,如果有实力估计都不得来打预防针了。 不征收吧,大家少很多事 混在二十几 发表于 2021-8-25 15:07
不征收吧,大家少很多事
就是嘛,很多问题想不明白,小市半边街都拆空了,都拿不出钱来修,又来拆大驿坝,关键还不是修呼声急迫的学校。应该修学校了土地用途就改变不了了。哈哈哈哈,昭然若揭。 泸州人的酒 发表于 2021-8-25 17:27
就是嘛,很多问题想不明白,小市半边街都拆空了,都拿不出钱来修,又来拆大驿坝,关键还不是修呼声急迫的 ...
想啥呢?大衣坝就是修江韵学校,不可能商用。
拆迁是一回事,以后怎么用又是另一回事,两拨人,你追不了社区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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