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fang807 发表于 2020-11-25 20:54:39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纪检监察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近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真抓实干,更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高质量监督。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四五”规划大局中来,扭住关键关节,狠抓工作落实,以高质量监督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地方考察,就视察了江苏省长江岸线生态、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江都水利枢纽运行等区域。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市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可谓信号强烈、要求严格,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抓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盯紧“关键少数”,强化重点监督   要紧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等“关键少数”,督促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环保监管责任,健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法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执纪执法、问责曝光等措施,严查生态环境领域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行为,督促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
[*]统筹监督力量,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大气、水、土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统筹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通过开展上挂下派、交叉监督等,构建成上下一体、紧密协作、灵活多样的监督模式,实现监督资源优化整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以高质量纪检监察监督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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